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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要哪些材料

夫妻协议离婚要哪些材料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3-23 13:25:14 已帮助29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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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离婚要哪些材料
当您选择协议离婚时,需要携带结婚证、户口本及离婚协议
协议中需要明确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划分乃至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
下面为您介绍具体流程:
首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整理好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并签订《离婚协议》;
最后,在婚姻登记处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即可。
另外,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初审阶段,若符合要求,会制作并发放《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同时,在等待期间,若任意一方反悔,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待冷静期结束后,再次来到婚姻登记机关,并提交相关证件以领取离婚证
如未能在此期限内完成申请,则视为自动放弃。
而经过审核通过后,婚姻登记员会按照规定给予您发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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