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盗窃4000元人民币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将被归类于特大偷窃案件的“数量巨大”类别中,将面临三年以上乃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还应缴纳至少等额或一定额外罚金作为其刑事责任的一部分。
此外,根据处罚标准,对盗窃公私财务数量较大者,包括在同一地点多次盗窃、进入他人住宅进行偷盗、持有武器或工具进行偷盗以及在隐蔽地区进行偷盗等行为,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处罚,并且按照情况可能单独或合并予以罚款。
至于盗窃数量巨大且情节严重者,刑责则升级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带上相应罚金或没收相应财产。
而如果盗窃数额达到特定程度,如十万至五十万元甚至更高,违法者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重罚,并须缴纳相应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在实施此类盗窃活动时,必须满足下列四个条件方可被判为正式盗窃罪:
首先是从主观上存在明显的故意性和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其次是从客观上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款项的行为,且数量上达到了一定规模;
再者,行为主体通常为一般人;
最后,此类犯罪涉及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益。
根据现行法令,盗窃金额在1000元至3000元区间、3万至10万元区间以及30万至50万元区间的,分别足以构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定义的“数量较大”、“数量巨大”及“数量巨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