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你说那个什么刑事拘留啊?就是警察叔叔们为了不让那些坏蛋在被抓到后还继续搞事情、逃跑或者受不了压力就跳楼自杀啥的嘛,所以才想出来这种办法来把他们管控起来哦。
而那种什么司法拘留呢?就是当有人干扰了法庭审判、破坏了法律秩序或者妨碍了司法判决以后,法院就会用这个方法,把他关到某个地方去,让他安静一段时间好好反省自己的行为咯。
假如你们收到了那个刑事拘留通知书的话,那得要个6、7个月左右的时间,才有可能知道最后到底是怎么判刑的啦。
而且,这只是开始,后面还有一大堆手续呢:
先是警察叔叔那边要进行详细调查,然后可能还要被逮捕,到了检察官那边再查他个两个月,到时候可能还得进行起诉呢。
这样算下来,整个过程可就真的很长了。
一般来说,案子在公安那边被刑拘起来的时候,查个37天就差不多了,但如果逮捕了就要待上两个月;
到了检察院那边公诉阶段,又需要至少一个月的时间;
等到法官那边审理并作出判决时,也要三个月那么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零九条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