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有期徒刑应该怎么减刑

有期徒刑应该怎么减刑

根据本法规定,假如在服判时期,罪犯能够严格遵从监管制度,积极接受再教育改造方式,展现出真诚的悔悟之意并有所成效者,以及有明显立功记录者,都具备获得减刑的资格。
特别是在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下,特此给予更优惠的减刑处理:
(一)成功防止他人进行可能涉及重大犯罪活动;
(二)揭露监狱内部及外界的重要犯罪行为,经证实所述属实;
(三)创新性地发明了某种产品或产生了重大科技变革;
(四)在日常生活生产环节中,无私奉献,舍己为人;
(五)在抵抗自然灾害或是排除各类重大事故过程中作出杰出且显著的贡献;
(六)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其他重要的贡献。
对于犯罪人员的减刑请求,须由相关执行机关提交给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并提交相应的减刑建议书进行审查。
接到申请后,人民法院将成立合议庭,对罪犯的悔过表现以及立功的真实性进行详细审核,若确认其有悔过或立功事实存在,则依法裁定其予以减刑。
然而,减刑的实施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即非经过合法决定,不得擅自进行减刑处理。《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新修订:2024-03-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