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争端的常见形式包括1、涉及为他人撰写报告、发言稿等主题的
著作权归属争议;
2、
著作权人在运用其著作权和作品所有者在行使所有权方面产生的争议;
3、关于利用他人音乐作品所引发的著作权之争;
4、有关自传体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问题引发的冲突;
5、由于广告用语而引发的知识产权争端;
6、编译作品中可能出现的著作权声明争议;
7、围绕相同主题创作的作品,其究竟归属于哪一方的未知之谜;
8、对于美术作品而言,谁才是合法的著作权拥有者的纷扰;
9、销售商在产品推广过程中是否存在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值得考量;
以及10、著作权人和作品实际使用者之间可能出现的
合同条款解释不清的困扰。
另外,还存在着出版单位与作者之间因授权协议、版权收益分配等问题而引发的知识产权争端。
《
著作权法》第六十条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
当事人达成的书面
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
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