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食品是被严格禁止的,对此行为的处罚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销售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者进行罚款,具体罚款金额是违法销售食品的货值金额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可以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按照《刑法》的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如果销售的食品造成了食物中毒事故的话,还将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将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过期食品是一个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还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因此,作为食品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卫生、合格。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二)款: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五)款: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