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公司法定
代表人登记表》(由本人签字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代理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的复印件。
5、主管部门(
出资人)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任职证明应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带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内容】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
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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