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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只申请连带担保人

【问题解析】
执行阶段是否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应当结合个案考虑,需要根据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来确定。
首先,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其次,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
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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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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