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如果本人同意可以调整到与之适应的工作,但不降低其
工资待遇或增加劳动强度。
如果本人不同意调整用人单位应继续执行原订
劳动合同的岗位,不得调整,而且用人单位不得因
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
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内容】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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