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涉及工程造价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以下是相关介绍:
鉴定规范:依据司法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类、工程造价类的司法鉴定,规定了委托与受理、基本原则和程序等内容。
重庆相关规定: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对外委托鉴定工作管理规定 (试行)〉的通知》,对外委托鉴定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制度,通过 “重庆法院对外委托鉴定一体化平台” 开展工作。《重庆市高院关于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若干问题的解答》(渝高法〔2016〕260 号),对鉴定程序的启动、鉴定方法、鉴定报告等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当事人申请鉴定的情形、逾期申请处理等内容。
鉴定程序:通常由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法院准许后移送司法技术部门,通过当事人协商或计算机随机选择等方式确定鉴定机构,然后办理委托手续,由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
费用相关:专业机构依法依规收取鉴定费用,法院司法技术部门通知申请人交费。若鉴定人拒不出庭等情形,支付费用的当事人可要求退还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