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限制大
股东的权利,避免其滥用权利。给小股东监督
大股东提供更多的途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小股东有权行使查阅权,查阅公司账簿以及会议决议等。
【法律依据内容】
《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和
公司章程,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有限责任损害公司
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
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小股东保护自己权利的方法是行使知情权,当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可以
起诉公司。公司拒绝对方行使知情权时,应当提供书面材料。中小股东还具有优先购买权以及转让
股权的权利。《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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