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治安管理专题 > 打架一周后是不是能够做伤情鉴定

打架一周后是不是能够做伤情鉴定

【问题解析】
打架一周后可以做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不构成轻伤的,处以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内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法律在线咨询服务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有问题可以随时在手机上咨询或电话咨询。
最新修订:2024-03-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