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犯罪辩护专题 > 因感情纠纷导致对方轻生有责任吗?

因感情纠纷导致对方轻生有责任吗?

【问题解析】
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当事人因感情纠纷轻生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如未对死亡的结果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不能认定该对方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内容】
《刑法》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以严谨、专业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法律问题解答和指导的服务,只需在线输入法律问题,即可获得解答。
最新修订:2024-02-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