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隐名股东不直接具有
表决权,但可以由显名股东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的股东会具有很强的程序性与稳定性,如果在召开股东会议时,隐名股东的
法律关系未被公示,会导致股东会召开的人员存在不确定性、甚至股东会难以召开的情况,不利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如果隐名股东虽然没有进行
工商登记,但是公司的股东名册等材料载明了其股东身份,表明公司已经对其公示并予以认可,是可以行使表决权的。
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
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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