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民间借贷案审理中发现
涉嫌犯罪的处理:如果是与本案不是同一
法律关系的
经济犯罪的,应当将
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原案则继续审理;如果是不属民间借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
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在审理
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
纠纷案件中,发现与本案有牵连,但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的经济犯罪嫌疑线索、材料,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经济纠纷案件继续审理。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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