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借贷合同经过公证也不一定具有优先清偿权。公证是对借贷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一般只有为借贷合同提供
担保,才能使
债权人具有优先清偿权。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
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或者发生
当事人约定的
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
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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