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民间借贷专题 > 借贷合同公证过后是不是具有优先清偿权

借贷合同公证过后是不是具有优先清偿权

【问题解析】
借贷合同经过公证也不一定具有优先清偿权。公证是对借贷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一般只有为借贷合同提供担保,才能使债权人具有优先清偿权。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在线咨询随时为你解答疑惑、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