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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问题解析】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财产清单和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诉讼离婚需要原告带着上述材料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起诉,然后缴纳诉讼费。其他的程序等待法院通知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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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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