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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是否能相互取代

【问题解析】
损害赔偿与实际履行是两种不一样的救济方式,是不可以取代的。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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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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