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没有还款日期的
借条,你可以随时向
借款人催讨。
你把钱
借给别人,打了一张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过了些年,你去找他要钱,他说还不了或是不还了,那么这个就算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也就是
诉讼时效从
债务人拒绝偿还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不得超过20年。
但如果你钱借出去后一直都不催讨,那么诉讼时效从借贷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20年的,人
民法院不予保护。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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