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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条件

【问题解析】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条件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内容】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
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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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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