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收集证据:收集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各类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凭证等,为后续维权做准备。
(二)尽快走法律途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三)不要放弃权利:避免以明确表示或自身行为放弃撤销权,防止合同继续有效损害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