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如果当事人没有伤残的,则不需要赔付精神损失费,如果确实有必要给的则可以给不超过两千元的赔偿金。如果受害人也有过错的,则按照一定的程度减少精神损失费。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以下权利受到了侵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责任方赔偿精神损失费:1、当事人的生命、人身健康权受到了损害的;2、当事人的名誉、荣誉受到了损害的;3、当事人的尊严、人身自由受到了损害的。如果因为侵害当事人的权利导致当事人受到了损害的,后果严重的,法院应当判处相应的民事责任,并且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责令责任方赔偿当事人相应的精神损失费。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来律图网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会帮你制定一份强有力的法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