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年龄的规定: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年龄是不满十二周岁的人。无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未达到法定年龄、不承担法律责任的
未成年人或者是发病期间的精神病人,包括刑事责任能力及
行政责任能力。在法定范围内,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行为不构成
违法犯罪,不能对其采取
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
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