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分共有人清偿债务后,要及时收集与债务相关的各类证据,如还款凭证、债务合同等,以此证明自己清偿的金额和债务的性质。
(二)计算各共有人应承担的份额,若有约定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则根据实际情况,如出资比例等合理确定。
(三)向其他共有人提出追偿要求,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