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
救济途径主要包括以下途径:
一、
行政复议。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
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
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三、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
赔偿责任的制度。
法律依据:
《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