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录入错误信息的可诉性:
1.可诉性是指当法律中规定的权利被侵犯或滥用时,法律必须提供适当的救济程序和手段,使得诉求人有可能通过专门的司法机构来保障其合法权利或正当利益。
2.当公安机关信息录入错误时,一般属于名誉侵权,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其删除并更正信息,消除影响,如对方不予更正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