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犯罪的
主观故意不同,
集资诈骗罪是
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
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
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侵犯的财物既可以是有形的财产,也可以是无形物与
财产性利益。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