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要行使优先受偿权,有几种可行办法。
一种是协商。实际施工人能和发包人就工程折价达成协议,把工程折成价款,这样来实现优先受偿权。这种方式比较平和,能避开司法程序的繁琐,还能节省时间与成本,双方能按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折价金额。
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选择拍卖。实际施工人能向法院申请拍卖建设工程。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会根据实际施工人的申请对工程进行拍卖,拍卖得到的价款,实际施工人有优先受偿权。不过,实际施工人申请拍卖时,得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工程价款数额等情况。
另外,实际施工人得留意行使期限。优先受偿权要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这个期限从发包人该给付建设工程价款那天开始算。要是超过规定期限,优先受偿权可能就没了。同时,实际施工人主张的工程价款得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然价款有争议,会影响优先受偿权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