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书面合伙协议是认定合伙关系的重要依据,明确约定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等事项的书面协议,能直接体现双方合伙的意愿和权利义务分配。
(2)出资情况是考量合伙关系的关键因素之一。合伙人需按约定实际出资,出资形式丰富,涵盖资金、实物、技术等,这是合伙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
(3)共同经营、共同劳动是合伙关系的典型特征。只有参与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才能真正体现合伙的合作性质,仅出资不参与经营的情况一般不符合合伙关系认定。
(4)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是合伙的本质。若一方只收取固定回报不承担亏损,就违背了合伙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通常不认定为合伙关系。若没有书面协议,法院会综合其他因素进行判断。
提醒:
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能有效保障自身权益,避免后续纠纷。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