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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住房共拍几次?每次降多少

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应该进行两次拍卖: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解除查封、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变卖财产的规定》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会采取其他措施,如果两次不成,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冻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且申请执行人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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