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共同欠款通常需共同偿还,可先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债权人可要求任一方担责,一方多担后可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欠款,应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若共同财产不够,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妻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还款责任,一方承担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后,可向另一方追偿。若在夫妻共同债务偿还等法律问题上有困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