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
国务院
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
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初步审查、公布
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实质审查。
2、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是指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形式要求以及明显的实质性缺陷进行审查。
3、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是对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授予
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所进行的审查。
专利审查是申请授予专利权中不必可少的一个环节,一般对于申请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
知识产权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会作出审查,其中包括了初步审查、实质审查等等。而作出审查主要也就是判断是否满足《专利法》中规定的可以授予专利权的要件。另外,要是专利局驳回了专利申请,同时
当事人表示不服的话,则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的3日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但这就不是专利审查,而应当属于专利复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