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
还贷发生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原则上会认为是夫妻共同还贷,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得的
工资、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原则上是
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这期间不管是从男方账户还是女方账户向银行还贷,一般会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还贷。
2、在发生
法律纠纷时,主张共同还贷的一方通过
结婚证上的
结婚时间和银行还贷明细上的时间进行对照,原则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是夫妻以
共同财产来还贷。因此,如果另一方主张还贷是以其
个人财产进行的,由其承担
举证责任。
3、如何区分用于还贷的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实行约定财产制,并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进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财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根据《
民法典》第1062条和第1063条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