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公司法》第136条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