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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逮捕吗?

法院不可以实施逮捕,但是法院有批捕的权利。

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但是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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