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抚养费一般需要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但对于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子女,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情况下,父母是可以依法停止给付抚养费的。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