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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诉讼中委托律师的途径和程序

双方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涉外婚姻离婚诉讼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能协议离婚。
1.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国外一方提起诉讼的。如果是国外一方提起诉讼,应委托国内的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办理授权委托书、起诉书、不出庭声明书,将三书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公证后,邮寄给国内的代理律师,准备好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等,及时提起离婚诉讼。
2.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国内一方提起诉讼的。如果是国内一方提起诉讼,国内一方离婚当事人准备好结婚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让国外的一方办理委托书、同意离婚意见书的见证并及时邮寄给国内的代理律师。
3.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双方对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对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国内的一方最好及时联系法官,以尽快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4.涉外婚姻离婚过程中,双方对离婚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对离婚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国内一方起诉的应提交被告国外的住址(护照),并涉及到国外送达。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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