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
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
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2、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请你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办理: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现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