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可能构成
骗取贷款罪,或是
贷款诈骗罪(取决于主观目的)
2、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贷款诈骗罪的
犯罪主体虽然是一般主体,但是如果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冒用他人名义或者虚构假名
骗取贷款的,则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
处罚。实践中,
冒名贷款主要有“顶名贷款”、“搭名贷款”、“盗名贷款”和“假名贷款”几种。如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采用了上述欺骗手段取得贷款,并将贷款
非法占有或者挪作他用,则应当分别根据
刑法关于
贪污罪、
职务侵占罪或者
挪用公款罪、
挪用资金罪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