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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申请签认罪认罚书,被告人在法院上表明认罪认罚有效吗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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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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