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等待期规定。若在医疗险等待期内生病,了解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付责任。
(二)已过等待期生病,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三)准备好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理赔资料。
(四)按照保险公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理赔申请。
(五)配合保险公司审核,若审核通过,等待按合同约定获得赔付,可能是给付保险金或报销医疗费用。
(六)鉴于不同保险产品续保条件和赔付标准有差异,具体处理以保险合同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