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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孤儿证的条件有哪些

领取孤儿证的条件有哪些
基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情感联系和家庭共同生活状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然而,这并不排除现实生活中少数人自私自利,生而不养,公然背离作为父母应承担的道义责任和法律义务。在此情形下,则必须动用社会公力,强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2024-02-22 20:39:53 已帮助8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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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孤儿证的条件有哪些
能不能办理孤儿证要看你是否符合领取孤儿证的条件。
一、孤儿的认证: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当地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经户口所在区(市)民政部门审核,报当地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
二、办理《孤儿证》,需提交下列证件:
1、 户口簿(父母死亡户籍证明);
2、 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1)孤儿的父母因病自然死亡的,凡死于医疗机构的,死亡证明由该医疗机构出具;死于家中的,死亡证明由负责该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组织出具;
(2)凡非正常死亡或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证明则应由人民法院出具。
三、孤儿的审批程序
可由本人(无行为能力者,可由监护人代写)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提供和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镇)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后填写《孤儿社会保障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当地民政局审核同意,报市民政局审批。
四、对下列情况之一者,要及时收回《孤儿证》,并报市民政局备案。
1、已年满十八周岁的;
2、被依法收养的;
3、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有自已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4、户口已调离的。

也就是说,办理孤儿证除了需要医院出具你父亲的死亡证明外,你还需要到公安机关查询你母亲的户籍资料,经公安部门判定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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