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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该由谁来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双方来清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应当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

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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