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根据
离婚时候签订的土地分割协议,来对土地进行
确权;只有属于自己的土地,才可以进行确的,如果不属于自己的土地,就不可以进行确权,所以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对土地的分割问题做详细的分析。如果存在着一定的争议,那么需要在
争议解决之后,才能够进行确权。
二、如果在
土地确权之前如果农民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城市,转为非农户口时,土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不能够进行土地确权。如果农民是将全家户口迁入到小型乡镇,并且保留了
土地承包权,在土地确权时则能够进行相关的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三、在土地承包期内,
承包方将户口全家迁入到城市落户,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将户口迁入到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发包方有权利收回承包方得耕地和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