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不一定算
共同财产,可以结合以下的情形分析: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在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
房产证只写一方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父母支付首付,由夫妻两人共同
还贷,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的,则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有
1、婚后由一方父母
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
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
个人财产;
2、如果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的钱是自己的
婚前财产,并且有
证据证明资金来源产权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那么就是其个人财产,否则就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所
购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