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形下,第三者仅情感介入他人婚姻,不承担法律责任,法律未明确规定此类行为需担责。
(二)若第三者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若第三者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配偶仍与之同居或结婚,构成破坏军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婚姻中无过错方发现配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大额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