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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财产不能做抵押

(一)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第三十四条第五项以及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即“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规定除外;

(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三)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四)土地所有权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担保有不同的担保方式,所以不抵押财产的,也可以通过质押财产、保证等方式担保债务

而选择怎样的担保方式,由债务人担保人协商决定。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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