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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刑事拘留撤销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61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

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拘留撤销会有案底吗在详细说明和介绍,如果我们被刑事拘留的话,确实会留有案底的,即便是刑事拘留已经撤诉了,但是暗里仍然是存在的,所以大家在平常的时候一定要遵纪守法,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咨询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联系小编。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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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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