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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拿去做抵押,还可以理赔吗

有些人认为车子拿去做抵押后,因为汽车登记证不在自己手里,所以在出险时以为保险公司将不理赔。

其实不然,只要在给车子投了保险过后,发生约定的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可以积极主张理赔。

抵押车出事故后,将按如下步骤理赔:

1、汽车保险受益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2、保险公司应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

3、保险公司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公司或者受益人;

4、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公司跟被保险公司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即要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5、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即按照该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保险公司以车子做抵押的问题拒绝赔偿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找保险公司协商。

因为双方一般签订了明确的保险合同,所以这个时候最好先积极找对方协商解决。

2、找保险协会投诉。

保险公司该履行保险责任不履行的,属于保险行业的问题,所以自然可以积极找保险协会投诉处理。

3、去申请仲裁处理。

如果双方事先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或是事后补充了仲裁条款的,那么就可以直接申请仲裁解决。

4、直接去法院起诉

发现以上的措施都不能解决的话,那么建议最好是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

依据《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的,所以抵押的车辆被其他债权人保全的,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拍卖、变卖车辆所得款项,优先清偿抵押债权。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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