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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遗嘱的有效期

赠予遗嘱即遗赠,属于是立遗嘱人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所立的遗嘱,按照法律规定,受赠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两个月内做出是否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因此,可以看做遗赠有效期为继承开始后的两个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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